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深化标准化改革方案》和《标准化法》,依据《青海省农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》(青农学字〔2019〕10号)的要求,我学会决定开展2020年度团体标准的申报立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项目应符合《青海省农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》,还应满足下列要求:
1. 拟编标准技术成熟,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,适用性强,具备实施应用的条件。
2. 已做好标准编制工作方案;编制标准需要的人员、技术、资金、设施设备等已落实,其中负责人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任职资格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要求,并与现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、团体标准无交叉、无重复。
2.申报文件应清晰、明确,涉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,并提交证明材料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按照《青海省农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流程》(见附件)规定,编写《青海省农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》,申请书的电子版(word格式)发送至联系人邮箱;纸质版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,盖章后一式2份报学会秘书处。
2.学会秘书处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后,下达项目立项批复。立项清单将在学会网站(www.qhnky.com/xkgz/xkgg/index.htm)进行公示。
四、其他
邮箱:;邮件主题,标明标准名称。
联系人:郭兴莲 18909723956;尹卫 13709714655。
附件: 《青海省农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流程》
青海省农学会
2020年5月28